当前位置:首页 >  每日行情  > 正文

重庆银保监局:推动机构完善绩效考评机制

时间:2023-05-05 08:52:00     来源:中国银行保险报


(资料图片)

【记者 仇兆燕】近日,重庆银保监局发布《关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指出,要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、优化激励约束,构建起风险与收益兼顾、长期与短期并重、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激励约束机制,建立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的激励模式,坚决破除“金融精英论”“唯金钱论”等错误思想,促进银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
《意见》突出绩效考评战略导向,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和普惠、绿色、创新等重点领域纳入绩效考评体系。突出差异化发展,法人银行要回归“支农支小”“服务本地”等市场定位,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出台支持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,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入渝。

同时,《意见》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,覆盖合规经营、风险管理、经营效益、发展转型、社会责任等五大方面,其中合规考核指标要客观反映合规管理水平差异,风险考核指标要突出全面风险管理和尽职免责导向,经营效益指标要体现高质量发展,不能明显脱离市场实际。
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不得变相设置时点性规模考核指标,不得变相突破综合考评指标权重限制,不得在分解考评指标时层层加码。强化绩效考评管理,兼顾效率与公平,依法合规探索多种激励方式。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,持续提高财务信息质量。

值得注意的是,《意见》对管理层和高管也提出了相关要求。《意见》要求优化绩效薪酬体系,平衡员工、管理层、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利益,严格落实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,维持各级管理人员与基层员工薪酬差距在合理区间。在严格落实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要细化完善内部规定,确保人员覆盖面、执行比例、执行力度符合要求,对重大风险负有领导责任的离退休高管人员要加大追索扣回力度。法人机构要根据监管评级、公司治理评估、董监事履职评估等结果,设定相关人员薪酬浮动额度等指标限额;要优化高管人员薪酬门槛值和封顶值计算方式,做好薪酬激励极值管控和节奏控制,针对两项及以上核心监管指标不达标的,明确高管人均薪酬下浮要求。

标签:

推荐文章